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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审批“放权”,房子要多啦?!

时间:2020-03-17 10:45:10  来源:  作者:

 最近因为疫情,政策端接二连三出招。

先是央行公布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低社会融资实际成本,对达到考核标准的银行定向降准0.5至1个百分点。

再是国务院下放用地审批权。核心观点有2:1.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2.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试点期限1年。

如果说央行降准,释放长期资金5500亿元算是拐着弯的支援了一把房地产,那么此次《决定》的这波操作就是大张旗鼓的打开城市扩张的大门了。

不少人猜测,这是给财政补血啊!

但是不久前,宝鸡降首付政策下架,广州解绑公寓限购撤回,驻马店公积金首付下降撤销,在“房住不炒”依然是主旋律的当下,

土地真的要松绑吗?耕地红线不要了吗?城市要重走“摊大饼”老路吗?

针对这个问题,新华社专门采访了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及土地问题专家,下面,血拼哥就把采访结论分享给大家。

松绑了吗:“放权”非“放水”

“客观上讲这次放权力度确实较大。”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土地问题专家严金明教授说,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没有改变,土地管理要求没有放松。

土地审批放权,将给省级政府更多自主权,因地制宜、因城施策以破解项目用地“落地难”“落地慢”难题。省级政府将有更大权力自主调整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提高审批效率、项目落地效率和土地利用效率,从而改善营商环境、服务产业发展,同时解决农村建设项目落地难、农村土地利用低效浪费等问题。

“然而增效并非增量。”严金明说,决定没有对建设用地规模“松绑”。审批权下放,重在调整布局,提高效率,而非用地规模增加。“部分媒体解读颇多偏误,认为改革将‘增加各省及直辖市、省会城市等建设用地规模’‘三大核心城市群、成渝都市圈建设用地指标数量增加’‘土地供应将进入大宽松时代’等都是误解。”

红线还要吗:“三条线”碰不得

土地审批放权,体现了新的土地管理法要求,深化了“放管服”改革,赋予地方更大自主权。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的要求没有丝毫放松。委托试点省份必须按要求遵循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按法律政策规定及审查标准规范进行用地审查。

三条红线没有放松,用途管制要求不会放松。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仍然是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土地供应计划、用途管制约束下,建设用地供应重点仍然是挖存量,控增量。

规划建设用地总量调控没有放松。国家仍从严从紧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如北京实行减量发展,严守建设用地规模底线,至2035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实现减量发展。上海仍然践行“总量锁定、增量递减、存量优化、流量增效、质量提高”调控思路。地方上要做的是“盘活存量”,而非“盘算增量”。

又要“摊大饼”吗:土地风险如何防?

用地审批权改革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这8个省份经济社会发展较快,人地矛盾较突出,改革有望缓解项目“落地难”问题,但对土地管理部门与试点省份都是一场“大考”。

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改革过程中深层次矛盾、问题和风险可能显露,比如在落实省级政府责任、统筹城乡建设用地、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等要求方面,地方能不能“接得住、管得好”,要拭目以待。

要赶考的,还有土地管理部门。比如改革会不会造成城市周边耕地加快减少,占而不补、占优补劣?会不会被误读为“鼓励省级中心城市扩张”“鼓励土地财政”“鼓励房地产业发展”,使城市特别是省级中心城市重回“蔓延扩张”老路?

“任何政策的认知、扩散和实施都可能面临诸多风险。”严金明说,必须以严格规范和督察监管为基础,建立规则明晰的责任追究机制。要加紧制定完善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防止寻租行为发生;同时要进一步关注农民权利,切实防止减少农村建设用地、农民被迫“上楼”等现象。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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